一、问题的提出
标准原文
TSG31-2025《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》
2.2.1.4 出厂资料
(1)制造单位应当在管道组成件的明显部位做出
清晰、牢固的出厂钢印标志 或者采用其他可以追溯的标志,并且在出厂资料中注明;
(2)制造单位应当向管道组成件的使用单位提供质量证明书,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、清晰,并且
印制可以追溯的信息化标识,
加盖管道组成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;
可追溯的信息包括材料制造单位名称、材料牌号、规格、炉批号、交货状态(热处理状态)、质量证明书签发的日期等内容;可追溯的信息化标识包括二维码、条形码等;
(3)质量证明文件的保存不得少于管道使用年限。
二、问题的解决
1、产品上打钢印或二维码
1.1 在产品上打钢印,如产品序列号或溯源号,确保根据此号能溯源、追踪、查询产品信息;
1.2 产品序列号(或溯源号)必须是企业产品的唯一标志号,不能有重复。
2、 保存产品信息
2.1 保存产品信息到数据库,数据库中“产品序列号(或溯源号)”作为主键;
2.2 产品信息必须包含:可追溯的信息包括材料制造单位名称、材料牌号、规格、炉批号、交货状态(热处理状态)、质量证明书签发的日期等内容;
2.3 根据“产品序列号(或溯源号)”生成二维码;
2.4 采用微信小程序根据“产品序列号(或溯源号)”读取数据库中产品信息;
三、实例
1、微信扫码直接跳转到产品信息查询页,查询产品信息(制造单位名称、材料牌号、规格、炉批号、交货状态(热处理状态)、质量证明书签发的日期等);
二维码
扫码直接跳转到产品信息查询页面
2、将二维码插入到质量证明书适当位置。
注:以上仅仅是 个人 对TSG31-2025之2.2.1.4条“出厂资料”的解读,仅供参考。